導讀:近日,網傳大連星海灣大橋建設方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被罰款2700多萬元引發關注.官方回應:系對2011年的施工進行補充處罰.4月3日,大連市海洋...
近日,網傳大連星海灣大橋建設方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被罰款2700多萬元引發關注.官方回應:系對2011年的施工進行補充處罰.

4月3日,大連市海洋發展局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市海洋發展局對星海灣跨海大橋項目用海歷史遺留問題進行補充處罰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我局對此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星海灣跨海大橋項目是我市重要民生工程,2010年初取得用海預審意見后開始施工建設,2018年11月該項目用海正式審批通過,2019年2月取得不動產權證,為具有合法用海手續項目。
我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依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星海灣跨海大橋項目在2011年未取得正式海域使用權情況下施工進行補充處罰,是對歷史遺留問題給予糾正、規范和完善。
我們將在今后工作中,繼續嚴格落實海域使用管理的各項規定。真誠歡迎和感謝各位網友為我們提供更多意見建議,讓我們共同努力為建設現代海洋城市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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