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一則國內著名人工智能企業商湯科技知識產權總監高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的消息,引發業內關注。21世紀

近日,一則國內著名人工智能企業商湯科技知識產權總監高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的消息,引發業內關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該集團的多位內部人士處證實,以上消息屬實。且經公安機關查明,該負責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供應商賄賂,金額巨大,同時供應商相關人員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不僅對涉嫌受賄罪的知識產權總監立案件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而且還對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供應商相關人員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開簡歷介紹顯示,高某畢業于清華大學,擁有豐富的知識產權職業經驗, 在國知局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和北京某律所工作六年,后投身多家知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自2017年10月加入商湯后,“帶領團隊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和制度框架,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
在2019年接受一家知產媒體的專訪時,他談及在商湯的工作,稱“知識產權資產布局和知識產權風險管控是兩大重點工作”,這兩項工作也圍繞企業的研發工作展開。他進一步指出,在知識產權團隊中,每個同事會負責至少一個行業,需要負責這個行業中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所有事務,這樣與行業的緊密結合會提升對研發團隊的支持效率。
這幾年,降本增效成為主題,企業格外關注每筆錢的流向。作為頭部的人工智能企業,包括商湯在內的大部分企業必然擁有常規的供應商內部管理及風險防控,特別是在選擇、入庫、采購要求和流程上。
“而在反商業賄賂層面,企業會關注供應商有無相關負面記錄甚至進行背調。”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在接受21記者采訪時進一步指出,相關合作協議中,也會有明確的反商業賄賂及相應的違約責任條款。在合作過程中,企業也可能通過審計、設立投訴渠道等多種手段監測業務活動。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分析,具體到此事,需要特別關注一點,即知產服務這類供應商,與其他一般的供應商有較大不同。
夏海龍認為,知產服務相對而言對專業人員的依賴性更強,尤其是某些特定服務需求的替代供應商可能非常有限,企業缺乏靈活調整供應商的能力。
“法務的能力,其核心的工作產出很難量化和可視化。”上海一家互聯網企業的法務總監林勇(化名)向21記者分析,法務特別是知產服務的供應商也的確相對特殊,有的時候也不能唯價格論,價格貴的可能的確好用,“但是如何發現,這事是不是必須由貴的人(或團隊)來做,是個難題。”
夏海龍認為,還是應該回歸到專業的判斷上,對知產供應商能力的能力評價主要取決于其過往實際從業經驗,尤其是成功的業務經驗,供應商的響應速度、配合程度也是重要考慮因素。
類似位置上的知產總監,應該如何堅守職業操守?夏海龍認為,知產負責人本身作為專業法律人員,理應熟知商業貪腐的違法性質和后果,因此應尊重法律、尊重基本的商業道德,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近期,首都知識產權服務業協會行業權益保障委員會還因此事向各會員單位發布風險警示信息:各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嚴格依法依規提供服務,杜絕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破壞行業公平競爭秩序的經營行為。請各會員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執業紀律規范,做好內部管理與風險防控,杜絕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質量。